1.患者入院程序
(1)接诊医师在初步诊断评估患者的基础上,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根据医院提供的诊疗范围和医疗设施决定患者入院并开具入院申请。
(2)入院患者收到入院通知单后,带住院押金、持入院通知单按规定到住院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妥善保管预交款凭证,后进入病房。对于需要帮助的患者,由门(急)诊导医护送并协助患者或其家属办理住院手续。
(3)病房护士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在测量体重后引导患者到床位并妥善安排;测量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并予以记录;主动向患者介绍入院须知、医院有关制度、主管医师和责任护士,并协助患者熟悉环境。
(4)主管医师开具入院医嘱,责任护士及时执行医嘱。
(5)护士按护理要求全面评估患者,对患者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并作出答复。
(6)协助患者做好个人卫生。
2.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1)急诊医师确定患者需要住院治疗的,开具入院申请单。医护人员联系病区确定床位和运送时间。
(2)急诊护士通知患者家属办理住院手续,当无家属时,由急诊护士代为办理。
(3)转运前,急诊医师再次评估患者。
(4)急诊护士核对患者身份信息,评估患者血压、脉搏、呼吸及其他病情变化并予以记录;同时确定转运工具,备好途中抢救物品,填写《急诊入院交接单》。
(5)急诊患者由护士及护工转送入病区,并当面做好交接工作;危重症患者按照危重症患者转运程序执行,由医护人员一并运送。
(6)对于有入院指征的急诊患者,如出现医保付费问题或有其他原因,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的,必须要求患者或其授权人在病历记录中签字,或由医师说明患者或其授权人拒绝入院的原因,并由患者或其授权人签字。
(7)创伤患者经急诊处理后病情稳定、无入院指征的,可留院观察或离院。对于急诊手术或危重症患者,须事先通知手术室或相关科室做好器械、药品等的抢救准备工作。
(8)对于急、危、重、抢救患者,急诊护士通知相应科室的护士/医师做好患者接收准备工作,其通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及年龄,疾病诊断及病情,需要准备的物品及设备。如需急诊手术的,须事先通知手术室或相关科室做好器械、药品等的抢救准备工作。
(9)急诊与收治科室医护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10)对于专科诊断不明或收治的科室有争议的,由医务科或行政总值进行协调。
3.医保参保人住院需出示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配合医保智能核卡,同时备好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生育保险住院患者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计生证明及《母子保健手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