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现将我院2024年6月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岗位如下。(也可在文末下载附件1查看) 应聘人员可登录“丁香人才网”(网址:https://www.jobmd.cn/)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报岗位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点击链接“https://f.wps.cn/g/zb83pCuR”投递简历。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它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而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面试时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相关证明。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可报名招聘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丁香人才”进行实名注册、填报个人信息、选报招聘岗位、上传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点击链接“https://f.wps.cn/g/zb83pCuR”投递简历。 (二)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择优确定入围笔试的人选。 (三)考核 我院将以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入围的人选,告知时间、地点、形式以及相关要求。笔试通过后将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接到《试工结果通知》后8周内完成试工,未按时完成试工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签订就业协议 试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接到《试工结果通知》后4周内答复 我院,人事科在接到同意入职答复2周内与拟入职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约定入职时间。 (五)资格复核 人事科对拟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及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进行复核。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完成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予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八)过会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未查实的拟录用人员名单予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和/或党委会议审议。 (九)入职 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一)应聘人员上传或提交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 第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