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可以从出生之月起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补记账需要携带的材料:
小孩(出生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医保电子码)。
没满18岁孩童必须带上监护人身份证。
三、更改姓名申请表(例如:XXX婴改成张三)。
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补记账流程:
1、新生儿科申请更改姓名(2号楼4楼)。
2、带齐证件到3号楼1楼综合服务中心盖章、更改信息申请表/医保科签字审核。
3、门诊一楼收费处1号窗办理医保补记账。
提示:暂未上户口的新生儿需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APP”登录母亲账户亲情账户点击出生医学证明绑定输入妈妈信息/出生证编号扫妈妈脸验证生成小孩医保电子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