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宝安区财政局 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拟对保安服务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松岗人民医院保安服务 合同金额(万元):375196元/月(合计97人) 中标供应商:宝安区保安服务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保安人员,原有中标的条款及要求不变,中标合同增加4人,金额增加30944元。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项目于2018年8月完成招标,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通知》的相关要求及我院实际疫情防控需要,拟在新住院楼三楼连廊、南门预检分诊和核酸检测区域设置临时疫情防控岗,增加4安保人员。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路2号 联系电话:0755-27055659 传真:27718874 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联系电话:0755-29630097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