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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第二季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10-15 信息来源:

福永人民医院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第二季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宝安区审计局对我院2021年第二季度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医院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方面和信息系统控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方面

1、信息化建设合同管理不规范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审计发现医院有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未及时按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进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及时。问题产生的原因:医院信息科及中标公司未及时按中标通知书上的时间签订合同,是对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时限不够重视,个别公司采用快递方式寄送合同耽搁了签订时间。

2)合同签订和管理不规范。审计发现医院有系统建设项目未签署日期,合同签订和管理不规范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无工期约定。问题产生的原因:一个项目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与统一号源平台建设项目为两个项目合并一个项目合同签订,中标公司寄送合同后由于两个子项目工期安排不同,未在合同中签署日期,未按规范签订;另一个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为福永人民医院扩建信息化集成采购合同的附属合同,监理公司以主合同时间为准,故未在合同中签署签订时间;其余无工期约定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均由于信息HIS系统接口公司开发人员不足,无法提供准确对接时间,导致无法确定完成工期。

3)项目逾期完工且未履行延期变更手续。审计发现医院有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工期延误,无相关完工且未履行延期变更手续。问题产生的原因:一个是福永人民医院扩建信息化集成采购合同,由于新大楼消防未通过不能验收,导致该项目未能及时进入终验流程,经双方协商后延期验收;另一个检验系统升级项目由于中标公司人员不到位,未能按时开工,导致工期延误;其余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也经双方协商后延期工期但未履行延期变更手续。中标公司存在严重开发人员不足导致工期延误,但信息HIS系统为其公司产品无法进行替换。

4)合同支付条款执行不到位。审计发现医院有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合同支付条款执行不到位。问题产生的原因:一个移动护理系统一批项目是由于中标公司名称变更,导致所开发票公司名称与中标公司名称不符,退回发票重开导致未按时间支付条款。其余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均是由于工期延误,验收时间延后导致未按时间支付条款。

2、信息系统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审计发现医院有信息系统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资产入库手续。问题产生的原因:医院的固定资产系统于20193月才正式使用,在2019年之前历史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未能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另外由于固定资产系统初期不能录入无形资产,导致无形资产未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二)信息系统控制方面

审计发现医院信息系统控制方面存在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违反规定收费的情况,具体问题如下:1、收取“重症监护”、“新生儿护理”、“特殊疾病护理”、“精神病护理”的同时,收取“级别护理”费;2、同时收取“气管切开护理”或“气管插管护理”和“吸痰护理”费;3、同时收取“心输出量测定”和“心排血量测定”费;4、多计天数收取床位费;5、多计天数收取住院诊查费;6、超标准收取压疮护理费;7、超标准收取新生儿暖箱费;8、超标准收取机械辅助排痰费;9、超标准收取冰帽降温费。经核查,以上问题是医疗服务收费审核疏漏产生的,我院2019年底建设了医疗服务收费智能审核系统,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物价收费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全流程闭环管理新模式,智慧审核系统的启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部分收费异常的情况,但电脑规则不能完全涵盖所有问题,因此偶尔还会有多收、少收、漏收的情况发生。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规范信息化建设合同的管理,制订《福永人民医院信息科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的管理。

1、信息化建设合同管理不规范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及时签订合同。信息科安排审查员专项负责信息化建设合同的审批流程,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台账,中标后五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未过来签订合同的中标公司,逾期未过来签订合同反馈给深圳市招标中心,并记录在案。对于审计发现的未及时签订合同的项目,及时联系中标公司,补充一份未按时签订合同说明完成整改。

2)合同签订和管理不规范。信息科审查员专项负责信息化建设合同签订审核,对不规范的合同退回中标公司,并要求其修改不规范内容,包括不签署合同签订日期、未给出具体工期等。对于审计发现的合同不规范项目,及时联系中标公司,对合同不规范内容补充一份说明完成整改。

3)项目逾期完工且未履行延期变更手续。信息科审查员专项负责信息化建设合同验收审核,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期台账,及时了解项目工期进展,对于需要逾期完工的项目上报信息科主任,在合同双方协商确认需要逾期完工之后,信息科审查员协助中标公司办理延期变更手续,并记录在案。对于审计发现的逾期完工且未履行延期变更手续项目,及时联系中标公司补延期变更手续完成整改。

4)合同支付条款执行不到位。信息科审查员专项负责信息化建设合同支付审核,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支付台账,明确标注合同支付条款执行时间及金额,在审核项目工期完成情况后,提前通知中标公司开具发票,并协助上报计财科走支付流程。如果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支付,需要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情况反馈给信息科主任和中标公司。对于审计发现的未按合同条款执行支付的项目进行核查,确认支付情况完成整改。

2、信息系统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资产入库手续。医院规范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入库办理。要求项目中标公司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整改,添加无形资产类别。信息科安排审查员专项负责信息化建设中信息系统的固定资产入库、变更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福永人民医院账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系统的管理。对于审计发现的未及时办理资产入库手续的项目,已补录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整改。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信息系统控制方面存在的9个问题,医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医保物价部门工作人员逐条逐项确认审核,落实到具体科室进行反馈,并按照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违规收费的处罚通报,已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医保物价部门日常工作,在要求科室审核率达到100%的情况下,定期抽查门诊发票、住院收费以及社康中心的发票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科室,及时纠正、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收费审核,严格要求科室物价管理员加强责任心,认真核查每份出院病历,用好医疗服务收费智能审核系统,及时完善补充收费规则,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乱收、漏收和多收费情况。

三、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建议采纳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医院认真执行审计处理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原因追溯,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整改,制订《福永人民医院信息科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对违规收费相关科室进行处罚和通报。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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