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版)》的要求,现将拟发放事项补贴及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序号 | 姓名 | 学习层级 | 学位学历取得情况 | 补贴标准 | 补贴发放金额 (万元) |
1 | 朱建宗 | 博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博士学位或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6万元。 | 6 |
2 | 袁咏梅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 |
3 | 谢向荣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 |
4 | 陈凯旋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 |
5 | 彭刚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 |
6 | 万玲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 |
7 | 陈甜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 |
8 | 邓惠钊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5 |
9 | 王艺斌 | 硕士研究生 | 仅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硕士学位或学历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3万元。 | 2.5 |
10 | 张云萍 | 硕士研究生 | 学历学位 | 对取得医学类博士学位或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每人学费补贴不超过6万元。 | 6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共5个工作日。
三、监督渠道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电、来信向医院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地址: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杏园居2单元501人事科;杏园居3单元202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27205921;27722241-3562。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