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医院消防安全,现拟对“消防安全评估、建筑电气火灾及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安全评估、建筑电气火灾及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单位: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项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528号(院本部)及下属各社康中心、宿舍区
4、项目内容:
(1)全院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含电气防火安全检测)
(2)全院消防安全评估
注:对院内建筑进行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建筑防火检查评估、消防设施和器材检查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评估,并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
二、服务范围与要求
(一)检测与评估范围
涵盖医院本部(含综合大楼、新门诊楼、住院部等)、43个社康中心及8处职工宿舍区,总建筑面积约374162.69平方米(详见附表1)。
(二)服务内容及标准
1、消防设施技术检测:
(1)系统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及防火门分隔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
(2)电气防火检测:变配电设备、线路敷设、接地系统、照明及插座等电气安全状况。
(3)检测要求: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XF 503)等现行相关标准,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2、消防安全评估:
(1)评估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运行有效性、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灭火救援力量、火灾风险辨识与防控等。
(2)评估要求:依据《单位消防安全评估》(XF/T 3005)等现行相关标准,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模拟演练等方式,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并提出具有针对性整改建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平台备案:必须是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的企业(提供系统截屏加盖公章),服务类型须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
3、专项资质(针对检测服务):
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能力表应包含“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及“消防设施检测”相关内容。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检测/评估人员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四、响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
1、承诺函:市场调研参与承诺函(格式自拟,含非围标串标、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报价文件:项目报价单。
检测服务:建议按“元/平方米”报单价,并计算总价。
评估服务:建议报项目总价(含税)。
注:报价需包含人工、设备、税费、报告出具及备案等所有费用。
3、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
(3)CMA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表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5)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如合同复印件,重点提供医院类项目)。
4、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检测/评估实施方案,包括人员安排、检测/评估流程、进度计划、应急措施、报告交付时间等。
5、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邮箱。
五、报名及提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7:00。
2、提交方式:纸质原件密封邮寄至采购单位地址,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标题注明“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司名称”)。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调研仅作为市场信息收集与采购需求参考,非正式招标,不构成要约。
2、医院不统一组织踏勘,如需了解现场情况,请自行前往或联系总务科(联系方式见下)。
3、医院有权根据调研情况调整服务内容或终止本次调研。
4、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755-27722241-3823 (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7:30)
电子邮箱:364185445@qq.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528号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
2026年4月9日
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