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深宝卫健〔2023〕16号)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24〕2号)的要求,现将拟发放事项补贴及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三、监督渠道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电、来信向医院医务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地址: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杏园居2单元202医务科;杏园居3单元202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27722241-3818;27722241-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