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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日期:2024-04-11 信息来源:

  依据广东省财政粤财采购函【2022】72号、深圳市财政局文件深财购【2022】16号、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文件深宝财【2022】319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拟对“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项目编号:BACG2023071701)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499.2

  中标供应商:国药集团中科器深圳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甲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

  1.第六条 售后服务中的第1条款:

  原条款内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徕卡公司原厂质保期5年,在质保期间内,全部免费提供原装的零配件(含易损件及设备正常运作所需要的所有配件)及其维修,终身负责维修;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变更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徕卡公司原厂质保期6年,在质保期间内,全部免费提供原装的零配件(含易损件及设备正常运作所需要的所有配件)及其维修,终身负责维修;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做出上述的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大街3号

  联系电话:27204214  

  合同备案机构:宝安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宝安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