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延续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对老年病、慢性病、康复期患者提供延续护理服务,可提升患者治疗效果,减轻患者患者反复住院的同轻经济负担,促进患者疾病康复。我院已经具备开展互联网+延续护理服务能力及人员资质,拟结合社区服务功能,针对出院后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全程连续护理上门服务。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粤医保发〔2024〕1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内容,做好成本测算及自主定价,并在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备案,现予公示。该项目为医保目录外自费项目,医护人员将严格执行使用前告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