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深圳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更新至2023年8月1日),我院执行第一档价格标准。其中“除外内容”所列内容指在医疗服务项目中需要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和组织器官移植的供体等;编码含“E”的,依据深医保发〔2022〕11 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六岁以下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政策的通知内容,执行六岁以下儿童加收10%—30%价格;编码含“D”的,依据深医保发〔2021〕13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项目的通知内容执行。现予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