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医疗废水规范化管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现对医疗废水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及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并提供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人民医院医疗废水检测服务项目
二、报名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检验检测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2、核心资质:①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附表必须涵盖本项目的全部检测指标(详见第三条);②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媒体通报,无弄虚作假不良记录等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截图);③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材料要求: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提供超过效期的证照无效。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检测服务项目内容、频率如下:
2、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派持证人员到我院指定点位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并保证所有的检测项目取得相应的认证资质。
四、资料报送方式及截止日期
1、将报名要求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byzwk@baoan.gov.cn,邮件主题需注明:【医疗废水检测项目】+公司名称;
2、截止日期:2026年7月29日17:30止,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邮件或发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联系人:张老师 27788311转3728。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