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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二期)4号楼搬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日期:2026-04-28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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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二期)4号楼搬迁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 118 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27788311-3356

  电子邮箱:byzwk@baoan.gov.cn

  三、项目概况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二期)4号楼已建设完工,现拟将旧院区部分科室的物资、设备搬迁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二期)4号楼。预算经费在5万元以内。本次搬迁以安全、快捷、有序为原则,保障院区医疗保障业务连续与安全,保证各项工作衔接有序,确保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二期)4号楼搬迁后医疗业务能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四、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范围:负责旧院区搬迁科室的医疗仪器设备、重型设备、办公设备、家私家具、档案病案资料、公共物资等清点、造册、包装、拆装、起重、运输、就位、摆放、复原等全流程搬迁服务。

  (二)前期准备:搬迁前按部门核定清点、做好造册登记交接;重要设备需确认设备性能是否正常,有问题设备需登记确认;中标人制定搬迁先后顺序及时间计划;搬迁前 10 天将包装材料、纸箱、标签纸配送至各科室。

  (三)包装防护:贵重精密仪器搬迁前,中标人必须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如专业木箱包装、软物填充、防震保护等措施;易碎、严禁倒置物品明确标识;涉及档案、病案资料以及其他资料搬迁,中标人必须确保该类物资能按序号、按类别、按柜组上下架,确保搬迁上架后的序列号与搬迁前一致。

  (四)运输作业:搬运过程中注意物品属性,不能挤压、叠放的物品坚决不能放。易碎、不能倒放物品需在外包装上进行标识。部分医疗设备必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进行专项搬迁(一项一搬)。所有电子、电器设备一对一搬迁,不得混装;避免搬运途中设备颠簸、碰撞,必须对封装好的设备摆放在卡板上并用拉伸膜与打包带加固、所有运输设备或配件用雨布遮盖防水防尘;特大设备需中标人提供起重设备和车辆,相关操作人员、驾驶人员持证上岗;装车、卸车、运输全程监督员跟车、双向清点签字。

  (五)保险与赔付:贵重仪器设备中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数额的保险;搬迁过程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

  (六)人力物力: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标人的长期固定员工,具备医院搬迁管理经验;搬运工人为固定团队,统一着装,服从安排,服务意识强;中标人须配备合格车辆、起重设备、包装及拆装等工具。

  (七)应急保障:对于采购方不确定因素工期缩短应急预案;搬迁过程中遇台风或暴雨天气影响应急预案;防火安全应急预案;防盗安全应急总预案;带电操作安全应急总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提供应急保障方案。

  (八)验收要求:所有医疗仪器设备、重型设备及配套设施,办公设备设施、资料等必须按照单位需求放置到指定位置且所有设备通电后均能正常使用。所有搬迁仪器设备及物品没有损坏、丢失。如造成货物缺失或损坏而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由中标方在交货期内以新的、同等品质规格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货物提交给采购人替换使用。

  五、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报名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搬迁、搬运、物流运输、医疗设备搬运等相关内容。

  (二)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具有医院整体搬迁或科室搬迁、医疗设备搬运相关经验,拥有成熟管理与作业团队。

  (三)设备人员齐全:具备满足项目需求的固定作业人员、持证操作人员、合格运输车辆、起重设备、专业包装与拆装工具。

  (四)服务保障完善:建立完善搬迁安全、质量、应急体系,承诺承担搬迁过程物品丢失、损坏全部赔偿责任。

  (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并提供截图。

  六、报名材料清单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含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架构、人员规模、业务范围等。

  (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近 3 年内类似医院搬迁或医疗设备搬运项目合同复印件,不少于 3 个。

  (六)项目负责人简历、社保缴纳证明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证明。

  (七)“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截图;证明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八)参加报名意向书:明确表达参与本次投标的意愿,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9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有意参加的单位请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byzwk@baoan.gov.cn,邮件主题注明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科室搬迁服务项目报名材料 + 公司名称”,无需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我院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