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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公示

日期:2026-06-30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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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粤医保发[2025] 35号文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自2026年6月30日零时起,全院门急诊、住院统一执行新版医疗收费标准,麻醉类、神经系统类、耳鼻喉科、口腔类,呼吸系统类,血液系统类、消化系统类、泌尿系统类、精神治疗类、疝甲乳类、康复类等11批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均纳入调整范围,其旧收费标准同步作废。

  根据深医保发〔2026〕5号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麻醉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对我院“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见附件 1-11)进行公示。

  院内电子显示屏已公示最新收费标准,就诊费用以当日收费系统金额为准。此次调价旨在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医院将持续提升就医服务质量,望市民、患者予以理解配合。

  咨询电话:27788311-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