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深医保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做好价格信息公开及政策解释工作,保障患者知情权。我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自费项目)标准如下,现予以公示。 | ||||||||
| 序号 | 机构项目编码 | 机构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项目内涵 | 服务产出 | 价格构成 | 项目说明 |
| 1 | 011105000010000/1 | 床位费(单人间)(单间) | 床位·日 | 180 |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单人病房及相关设施,可提供用于家属陪护、独立卫浴等需求的相关设施。 |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独立卫浴、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单人间床位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未达到本条所列服务产出要求的单人间,不得高于原属地政府指导价。 | |
| 2 | 011105000010000/2 | 床位费(单人间)(套房) | 床位·日 | 480 | 指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的单人病房及相关设施,可提供用于家属陪护、独立卫浴等需求的相关设施。 | 所定价格涵盖床单位必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腕带、病人服装、文档资料及管理、床单位设备及布草、独立卫浴、能源消耗、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病房控温设施及维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单人间床位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院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未达到本条所列服务产出要求的单人间,不得高于原属地政府指导价。 | |
| 011107000010000 | 上门服务费 | 次·人 | 270 |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 | 所定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1.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计价单位“次·人”中的“人”是指每名专业人员。例如由1名医师、1名护理人员同时提供上门服务的,收费为“上门服务费”价格×2。 3.“上门服务”是指医疗机构以质量安全为前提,为各类群体上门提供医疗服务,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即上门提供服务本身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医疗服务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不再以“上门+某服务”的方式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对于医疗机构上门提供的医疗服务,已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等方式提供经费保障渠道的,不得额外收取上门服务费。 | ||
| 项目以自愿选择为原则。如有疑问,请咨询质量管理部-医保物价科(0755-23282944)。 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 2026年3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