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天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精神,我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自费项目)标准如下,现予以公示,时间为七天。
特需项目以自愿选择为原则。如有疑问,请咨询质量管理部-医保物价科(0755-23282944)。
深圳市宝安纯中医治疗医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