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启用国家医保平台系统切换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医保病友:
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市定于8月15日0:00起停止运行我市医保系统,8月17日8:00正式启用国家医保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全市(含异地)参保人所有医疗记账服务。为保障各位参保人的医保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期间各事项时间线
1、2021年8月12日0:00起,暂停办理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等审批类业务。
2、2021年8月15日0:00起,原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
3、2021年8月17日8:00起,在国家平台中正式启用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
二、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就医指引
(一)门诊就医本市参保人
2021年8月15日0:00至8月17日8:00期间就诊,先垫付现金,(社康转诊患者普通门诊有转诊单的请到人工台挂号)。待国家平台启用后,持现金缴费凭据、病历资料和社保卡、转诊单等,根据收费员指引办理退费补记账手续。
(二)住院就医本市参保人
1、2021年8月14日17:00前出院的请及时办理出院结算;
2、2021年8月14日17:00前未达出院条件的,我们将于8月12-14日分批办理中途结算,届时请按照所在科室的通知予以配合;
3、2021年8月12日0:00起新入院的按自费办理,待国家平台启用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国家平台启用前出院的,补交适当押金,待国家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出院结算。
(三)住院就医异地参保人
1、2021年8月14日17:00前出院的请及时办理出院结算;
2、2021年8月14日17:00前未达出院条件的,按医保部门规定不予办理费用中途结算,取消医保入院登记,待国家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登记,出院时如因系统原因无法联网结算,需全额垫付现金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报销;
3、2021年8月12日0:00起新入院的按自费办理,待国家平台启用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也可选择全额垫付现金回参保地按规定申请报销。
三、系统切换期间个别医保审批业务办理指引
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参保人可提交申请材料至医院医保办,医院先收取并保存好参保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待国家平台启用服务后,通过协同平台办理补录登记,认定开始时间按收取材料日期录入。
重点内容再次申明
8月15日00:00至8月17日8:00期间,我市医保系统停机,将暂停所有医保记账服务(门诊记账及住院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