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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2025年第51期公开征集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02 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BAZYYCG2025051)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血管内成像设备

  2、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进口或国产

申请科室

备注

血管内成像设备

1

允许进口

心血管内科

需提供配套耗材清单及耗材注册证资料

  3、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元。

  4、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需求文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投标。

  2、获取采购需求文件和报名方式: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审核合格后登记投标人邮箱信息,通过邮箱发放。

  3、地点:宝安区裕安二路25号宝安区中医院行政楼A304招标办公室。

  4、报名时请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条款提供相关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各级授权委托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投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产品授权委托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供应商报名时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行政处罚信息、无经营异常名录)三项截图或信用中国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一项截图。

  5、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注:上述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拒收快递件,资料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五、开评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待定,请关注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现场提交电子扫描版投标书和纸质投标书,未密封或逾期送达者不得参加投标。

六、投标要求

  1、纸质投标书要求:密封、按模板制作并装订、一式5份(1正本4副本),注明正、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2、电子扫描版投标书可通过U盘的方式在开标当天提交,开标结束后退回。

  3、报价表:每份标书里都必须有报价表,另用小信封单独密封一份报价表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

  4、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办,发至招标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又未通知我院的供应商将视为不诚信,列入我院不诚信警示名单。

  2、相关公告在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购〔2022〕26号)的要求,我院将在开标当日按照《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对投标人进行进一步审查。

  4、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招标办。

  联系人:何小姐 薛小姐 联系电话:0755-29912633




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