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2025年第29期公开征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AZYYCG2025029)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2、项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按照广东省和深圳市公安网监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实施具体等保测评工作。对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正在使用的6个信息系统,落实开展2025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按照等级保护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测。待测对象如下:
3、最高限价:人民币285000元。
4、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及获取采购需求文件: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逾期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投标。
2、获取采购需求文件和报名方式: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审核合格后登记投标人邮箱信息,通过邮箱发放。
3、地点:宝安区裕安二路25号宝安区中医院行政楼A304招标办公室。
4、报名时请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条款提供相关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资料提交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并提供以下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①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②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生产公司和经营企业),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扫描件;②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文件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营业执照》(生产公司和经营企业);
3、投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产品授权委托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供应商报名时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无行政处罚信息、无经营异常名录)三项截图,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一项截图。(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无严重行政处罚、经营异常记录不能超过3条)
5、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有权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注:上述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拒收快递件,资料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四、开评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待定,请关注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现场提交电子扫描版投标书和纸质投标书,未密封或逾期送达者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要求:
1、纸质投标书要求:密封、按模板制作并装订、一式5份(1正本4副本),注明正、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
2、电子扫描版投标书可通过U盘的方式在开标当天提交,开标结束后退回。
3、报价表:每份标书里都必须有报价表,另用小信封单独密封一份报价表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
4、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办,发至招标指定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又未通知我院的供应商将视为不诚信,列入我院不诚信警示名单。
2、相关公告在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购〔2022)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26号)的要求,我院将在开标当日按照《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对投标人进行进一步审查。
4、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招标办。
联系人:何小姐 薛小姐 联系电话:0755-29912633
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