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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中医院(集团)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服务!

日期:2025-08-04 信息来源:

宝安中医院(集团)体检科开展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服务啦

可为食品与饮品相关从业人员提供

便捷、专业、高效的一站式健康证明办理服务

欢迎有需要的市民前来咨询、体检

体检科环境.gif

体检科环境

食品与饮品相关从业人员.png

检查包括什么项目.png

病史问诊

体格检查(包含肝脾触诊、皮肤检查)

胸部X光摄片

大便培养(肠道致病菌检测,如:痢疾、伤寒等)

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

【温馨提示】

孕妇请主动出示医疗机构妊娠证明,可免除胸片检查,保障母婴安全。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有效期为1年,过期后须重新办理。

出现异常结果怎么办.png

1.肝功能检查异常:

体检发现谷丙转氨酶(ALT)>100 U/L,本次体检暂不予结论。请3天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体检科复查肝功能(复查前避免熬夜、饮酒及高脂饮食)。

复查ALT仍明显升高者,须到肝病科门诊进一步诊治,明确病因;如能排除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HAV-IgM、HEV-IgM阴性),请在扁鹊楼一楼客服中心打印门诊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再返回体检科找总检医生重新审核报告。

2.肠道检查异常

大便培养检出痢疾杆菌或伤寒菌阳性者,本次体检暂不予结论。须立即前往感染性疾病科接受规范诊治,疗程结束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至体检科前台复查,待复查结果出来后找总检医生重新审核报告。

3.胸片检查异常

胸片检查结果提示肺结核者,本次体检暂不予结论,须立即前往宝安区人民医院结核病专科进一步诊治。

4.皮肤检查异常

皮肤检查提示渗出性皮肤病、化脓性皮肤病者,须前往皮肤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怎么预约体检.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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