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东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引》《促进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现将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拟许可技术成果有关事项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
“圳宝医”药食同源产品开发与转化项目。
2.合作单位:
3.合作内容:
授权深圳医信家健康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圳宝医”商标及相关药食同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开展技术合作与产品产业化。
4.定价方式:
评估+协议定价。
5.拟交易金额
由深圳医信家健康技术有限公司向医院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人民币12万元(大写金额:壹拾贰万元整)。
6.收益分配:
按销售额的2%分配给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孙文、李悦、金泰阳。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18038025424
邮箱:zyyzhyxzx@baoan.gov.cn
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