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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05-06 信息来源: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及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通知,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与程序:

(一)复试方式

  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名单确定:

  依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考生第一志愿为第七临床医学院,且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分数线为初试合格生源,进入我院复试名单,具体见附件1。复试名单内的考生扫描以下钉钉二维码加入复试工作群。入群备注:考生编号-考生专业-考生姓名,无备注则无法通过入群申请。(注意:24小时内仅能申请入群一次,务必按照要求备注!)

二维码招博士.png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对复试考生身份开展审查核验,严防“替考”。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接受现场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复印件提交存底),资格审查时材料不齐全的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供材料见下表:

类别

材料明细

应届生

往届生

备注

学业证明材料

科研业绩成果

如发表论文、立项课题、获得专利、奖励等

科研计划书


其他材料

如英语、计算机或其他能力、水平考试的成绩单或证明书等

身份证明材料

硕士毕业证书


自备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供有需要时核查

硕士学位证书*



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


研究生证*


自备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有需要时核查

思想品德考核表*


复试诚信承诺书*

需本人签字

  注:*标为必需材料,其他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积极准备,供复试参考。

  3.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考核与综合考核,综合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1、专业课考核(满分100分):专业课进行开放式考核,具体要求将提前在钉钉复试工作群发布。

  2、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外国语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每部分权重值为25%。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专业知识和中医药专业素养评价: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情况,对学科前沿知识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中医药传统文化和中医思维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以及《科研计划书》(附件3)的撰写质量。

  (4)外国语水平评价: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水平是否达到本专业的要求,是否具备一定的外国语应用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采取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专业课考核成绩占20%,复试综合评价成绩占30%。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必要时,会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临床技能实训基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坊花园一巷10-2号)

时间

地点

内容

5月9日 15:00-16:30

智慧教室2

复试资格审查

5月10日  8:00-8:30

候考场:B栋305

签到

5月10日  8:30-12:10

考场:B栋303

复试

 

二、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专业课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评价成绩,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等必需材料;

  7、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调剂程序:

  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其他说明:

  申诉及受理程序:

  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校信访部门受理→研招办→院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学校信访部门→书面回复考生。

  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62。

  我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755-27665933,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55-27831439。

四、关于同等学力博士复试接收工作说明: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考生(简称“同等学力博士”)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为300分(标准分),合格考生方可纳入复试名单(附件2),其复试程序和要求参照全日制博士生执行。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博士不超过3人,导师合格考生超过3人者,未被第一志愿导师接收的考生可以向第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重新填写《调剂导师接收确认表》,重新参加调剂复试并通过后,方予接收。

五、相关表格模板获取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拟调剂导师复试意见表》

  《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录取确认表》

  《同等学力博士考生调剂导师接收确认表》

  《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024年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详见学校官网:https://yjsy.gzucm.edu.cn/info/1005/12666.htm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