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深医保发〔2025〕15号)政策文件,执行“超声类”和“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政府指导价,我院执行一档价格。
本通知自2025年7月31日起实施。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链接:https://hsa.sz.gov.cn/zwgk/zcfgjzcjd/zcfg/jggl/content/post_12300912.html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29629333-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