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注: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于采购文件内提供。
二、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经营范围要与所投项目的内容相符。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的,必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筛查及检测资质并在卫健部门备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盖章);
3、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金、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负责医院现有信息系统接口连接的商务谈判、费用及技术协调;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料领取:
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17:00前到宝安区中心医院招标办(广深公路西乡段187号文乐第一工业区D栋2楼)领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领取采购资料时需携带盖有公章的上述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查验,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将发给采购资料;领取采购资料后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10:00前提供响应文件,逾期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响应。
四、询价会议时间:2021年6月21日下午2:30
五、询价会议地点:宝安区中心医院文乐教学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网址:宝安区中心医院(官网)https://www.bawjxt.net/zx/tzgg/zbgg/
七、联系电话:0755-27693117,曾先生、何小姐。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