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西乡街道凤凰岗片区基层医疗服务条件、提升服务品质,满足辖区群众就医需求,宝安区中心医院拟租赁新物业,作为凤凰岗社康中心用途。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调剂和租赁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社康业务用房房源,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物业要求
1.物业产权清晰,需提供产权证明,优先一手产权业主,不接受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物业。
2.提供物业的主体消防验收材料或其他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3.提供物业的租金评估报告。
4.提供物业的安全鉴定材料。
二、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文件提交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广深路西乡段233号)总务基建科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