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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医保结算清单系统市场调研公告

日期:2026-04-07 信息来源:

各厂商、公司: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求,我院拟向社会各界征集系统方案和报价,欢迎具备相应资历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医保结算清单系统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一)医保结算清单系统

  一、数据采集与集成

  二、结算清单智能生成

  三、全流程智能质控

  四、审核、签名与归档

  五、上报与交互

  六、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

  七、监管与风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等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3.提供三级医院用户案例证明、案例简介及案例用户名单和联系方式。

  4.医保结算清单系统项目方案和报价。

  邮件主题名统一填写为:医保结算清单系统项目报名材料 + 公司名称。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时间起7天内,逾期报名无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工 0755 - 27693200

  (四)电子邮箱

  bazxyyxxk@baoan.gov.cn

  四、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是项目招标公告,仅仅是医院有意向计划进行医保结算清单系统的初始市场调查资料收集,与最终项目建设结果无直接关系,所有资料为无偿提供参考之用。

  2.方案应征单位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3.凡参加本次设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

  本次设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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