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2020年1月版
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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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中心医院2019年5月经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变更为三级综合医院。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档次的补充通知》(深发改【2018年】1306号)文件规定:我市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级别执行相应的价格档次,三级医院执行一档价格。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档次管理的通知》(深医保发【2019】13号),宝安区中心医院已在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上传了相关附件资料并经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同意调档。按照批准,2020年1月8日00:00起对价格进行调整,由原来的二档价格调整为一档价格。价格明细详见附件。
附件: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2020年1月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