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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院长信箱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5-04-18 信息来源:

  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42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和我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现调整“吸痰护理”等106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肌肉注射”等7个项目实行同城同价,定价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具体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我院是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一档价格收费。,本通知自2025年4月15日起实施。
        附件:深圳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