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宝安区中心医院 > 院务公开 > 价格收费

院务公开

政策宣传

招标公开

价格收费

预决算公开

书记—院长信箱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医院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日期:2024-07-17 信息来源:

序号

财务分类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单位

项目总价格

技术劳务服务价格

备注

1

B

110900001-1bT/1

A级双人病房床位费(A级双人病房特需床位费(心内科))

接诊登记,进行住院指导,办理入(出)院手续,按医嘱收费计价,复核提供住院费用信息等服务。含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人服装等。被服洗涤,病床及病区清洁消毒,开水供应,水、电等消耗。含医用垃圾、污水处理。独立卫生间、洗浴室、电视等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硬件设施及服务。

床/日

450

60

1.每间病房建筑面积约40.6平方米,除具备基本医疗配备要求外,还具备冰箱、沙发、茶几、储物柜、微波炉,陪伴床及卧具等起居生活用品。

2.特需病房的住院医疗组长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主管医生应经患者同意或者由患者自由选定,设专人办理住院、出院手续,住院诊疗,护工引导检查,实施健康教育知识

3.享受诊疗优先等服务。

注:1.“项目内涵”应包括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内涵、除外内容和说明内容,以及拓展的特需服务内容;

2.项目实行打包收费(即一口价),项目总价格的价格构成包括技术劳务服务和一次性耗材;其中,技术劳务服务价格包含医护人员劳务服务费用、分摊费用和基本物耗等;“一次性耗材价格”是指诊疗过程中患者需要使用的主要的一次性耗材,列明生产企业厂牌和价格,价格可以为价格区间,不包括基本物耗。同一特需项目医疗机构可根据不同技术或耗材制定不同档次的一口价,供患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