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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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龄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所学专业 |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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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岗 |
1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以上学历 |
不限 |
卫生检验 |
检验士 |
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
市内 外 |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党务(人事)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5-27597524。
3.方式: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N9区(熙龙湾2期对面),邮编518101。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由中心血站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
四、适岗能力测评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全部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取前六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的全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综合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选,安排体检。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行到二甲以上等级医院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业务科和所在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中心血站公示栏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宝安区中心血站监督电话:0755-27781064。
十、本公告由宝安区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中心血站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