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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后,公民享受哪些权利?

日期:2019-02-28 信息来源:
 《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规定:

1.凡在深圳成功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其血液经检验合格享有下列用血权利:

1)献血者本人终生、无限量、优先免费用血。

2)其配偶、子女、父母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

2.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本人仍可以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