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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对经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3号,邮编:518000,监督电话:0755-2788166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附件:2024年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