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财预〔2021〕58 号)要求,对债券存续期信息进行公开。
附件1:宝安区2017年-2020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情况表(截至2020年末)
附件2:宝安区2017年-2020年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情况表(截至2021年5月底)
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