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 格项目的通知》(深医保发[2026]3 号)的文件内容,我院申请 开展“会诊费(远程会诊)-省妇幼病理”,该项实行市场调节价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已在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及备案管 理系统完成申报备案,该项目自费,不享受医保记帐,遵循自愿 选择原则。现将我院备案的该项目按要求予以公示。
执行时间:2026 年 8 月 21 日起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
2026 年 8 月 21 日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序号 | 财务分类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说明 | 价格(元) | 执行时间 |
1 | C | 011106000040000-1 | 会诊费(远程会诊)-省妇幼病理 | 服务产出:指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方和受邀方医疗机构通过可视视频实时、同步交互的方式开展的远程会诊。 价格构成:所定价格涵盖通过互联网远程医疗网络系统搭建、维护、邀约、应邀、可视视频实时同步交互、资料上传、问诊、阅读分析检查检验结果、在线讨论病情、提供诊疗方案、出具诊疗意见报告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 日 | 1.按照受邀方医疗机构标准收费。 2.收费范围限国卫医发〔2018〕25号《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准许开展的诊疗服务。 3.护理、药学不作为单独临床学科计价。 | 300 | 2026-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