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根据宝安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6月18日对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党委开展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宝安区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948183450,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60室转区委第四巡察组,邮编518101,信封上注明“区委第四巡察组收”;设电子信箱:xc004@baoan.gov.cn;在一楼放射科对面、新湖社康换药室右侧各设置1个“区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8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
特此公告。
宝安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6年4月13日

欢迎使用微信扫一扫,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不记名,不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