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部分中医医疗机构试点开展招聘香港中医师执业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香港地区公开招聘中医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聘香港中医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住权的香港居民;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维护祖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此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具备香港中医师执业条件。
二、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0日。通过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bawjxt.net/sj/。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邮箱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20日。
2.报名邮箱:sjyy@baoan.gov.cn。
3.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大街3号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杏园居二单元501。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审核(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1.《大湾区内地城市公立医院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试点工作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身份证;
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证明;
6.香港中医执业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聘用待遇
经考核录用的,其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管理使用等实行院内同等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休假制度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及临床技能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临床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一)面试
1.面试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条件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1年10月9日下午,具体安排由医院另行通知。
(二)临床技能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临床技能考核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临床技能考核,考核时间为5天。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临床技能考核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携带本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于2021年10月15日前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八、考察
考核合格的人员,医院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2.报名及考核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经研究确定为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医院在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医院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755-27722241转3562。
十二、其它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具体咨询电话:0755-27205921,联系人:朱老师。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1年8月31日